福清海关表示 对于进口货物提前申报的企业应给予奖励
发布时间:2024-07-10 点击:125
今日,福清口岸首票进口货物提前申报奖励仪式在福州海关所属福清海关举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个获益企业,福清海关、福清市口岸办认真落实《福清口岸鼓励进口货物提前报关奖励暂行办法》的奖励措施,第一时间向福耀玻璃公司兑现了奖励金。
近日,福州海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27条举措,从降成本、提时效、减单证、优流程、促发展5个方面,力促口岸提效降费,打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为打赢这场“提速降费攻坚战”,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福清海关迅速行动,协调福清市地方政府出台奖励政策,引导鼓励企业积极采取“提前申报”模式进口报关。福清市人民政府率先出台《福清口岸鼓励进口货物提前报关奖励暂行办法》,对10月22日起符合条件的进口“提前申报”企业给予每票报关单60元的奖励,奖励范围涵盖福清市行政范围内所有进出口口岸。
据福清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进口货物提前申报”是指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进行申报且申报成功的报关单。采取“提前申报”可以把通关程序前移,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这种政策对企业来说是双赢的,对福耀来说,既提高了进口通关的时效,也降低进口物流的成本。”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务副总林虹表示,奖励的措施对企业也是一种鼓励,福耀集团也将极地配合,尽快缩减通关时效。
“60块钱虽然不多,但是意义重大。这是地方政府在当前形势下积极鼓励进口提前申报,加快报关速度一个具体、实实在在、非常有效的奖励措施。”福清海关关长孙建国介绍说,通过奖励,可以对各个企业起到带动示范作用,也希望企业能用足政策,提高通关时效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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